本报讯 我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至夏秋季后,各级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大学生参军入伍、复学就业、退役安置等方面的优待政策,鼓舞了众多大学生参军报国热情。截至目前,各地大学生应征比例普遍超过10%。
为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河南省充分发挥政策吸引力,积极推出以下举措:对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刚被大学录取的学生,报名体检不受名额限制,9月10日前报名的,均安排体检或补检;对合格人数多、无法在本单位全部批准入伍的,由省市两级征兵办调整安排,确保体检政审合格的大学生全部批准入伍;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作为专武干部考录主要对象,作为选调服务基层干部和大学生村干部重点对象,优先录用安排。
福建省出台了5条优待政策,将每年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的10%、国有企业岗位和基层专武干部招录招聘总数的15%,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业的退役大学生,还可以在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天津市为应征报名的大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大学生应征对象在征兵体检期内可以随到随征、随到随检。兵役机关还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符合条件者到军兵种和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浙江省为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大学生入伍,明确了批准入伍的全日制毕业大学生将获得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奖励金。杭州、宁波等城市还规定,在杭州市入伍的非杭州籍退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高职)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以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湖北省进一步明确了优待金发放标准,专门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被批准招收士官的,批准入伍地政府给予2万元的奖励金,退伍后自谋职业的,安置补助金按所在地城镇义务兵2倍标准发放。
江苏省实行了大学生入伍优待补助金“一卡通”,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为大学生士兵办理银行卡,联同士兵本人所在高校,定期把相应经费直接汇入卡内。规定还特别要求,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入伍奖励金,在其服役期间的每年8月底前发放到位。
全国各地大学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踊跃报名参军报国。在四川省,应征报名人员已达10.4万余人,其中大学生有1.5万人。在北京、天津、武汉、青岛等高校集中的城市,应征青年中大学生比例都达到了30%左右。
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央军委纪委近日也联合下发了《关于下大力做好今年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大学生征集作为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来抓,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保留学籍资格,以及户籍政策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