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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治理空气污染出重拳
PM2.5指标纳入北京官员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苏民

本报北京9月2日讯 记者苏民报道:北京市环保局今天发布《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较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为强化考核问责,北京市将细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初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一票否决”。

《任务分解》从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重污染应急、措施保障等六大方面细化分解了84项具体任务,每条任务都量化了要实现的目标、给出了建议实施的政策、方案、措施、完成节点,确定了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并明确了牵头单位的责任人。“今后五年,北京每年PM2.5浓度要下降5%以上,而目前年平均下降约2%-3%,可以说,难度前所未有,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表示。

在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上,《任务分解》提出,一是控制机动车规模,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为此将制定更为严格的小客车新增数量控制措施,引导购置电动车、小排量客车,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二是控制车用燃油总量,通过调整车辆能源结构、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小排量汽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严格执法监管等措施,到2017年实现车用燃油总量比2012年降低5%以上,促进机动车污染物减排。三是研究制定提高用车成本、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公共政策。落实国家关于“按照优质优价和排污者付费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的经济政策;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研究制定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差别化停车管理政策,适当扩大差别化停车收费区域范围,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四是加快完善北京市车辆和外埠车辆限行政策。2013年底前研究完善并出台小客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相关政策,力争2014年实施;自2014年起,凡进入六环路内(不含)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办理长期进京证车辆必须达到第三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外埠车辆高峰时段不得进入五环路内和远郊区县城关镇,2015年,办理长期进京证的轻型车辆必须达到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外埠黄标车不得进京行驶。

此外,老旧机动车排放强度大、污染重,需要加快淘汰。《任务分解》提出,2015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到2017年累计再淘汰老旧机动车100万辆。到2017年,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应用规模力争达到20万辆。

《任务分解》还提出,要综合施策,控制人口规模。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合理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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