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需要补足发展中的“短板”,更需要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配套支持。笔者认为,加强城市基础建设改革的核心,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基础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建议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的新型投资体制。
第一,要明确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和分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充分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改革投资审批制度。
第二,开放经营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市场,大力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本,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为集中政府财力建设公益性项目以及政府退出经营性项目创造条件。
第三,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相分离,逐步建立权责明确、科学规范、专业管理、社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决策的责任约束,实现规范化、市场化的项目实施。加强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管理和服务。政府从以行政审批为主,逐步转向备案、核准和审批相结合的宏观管理模式。
第四,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体制的创新。改变基础设施行业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改组、改造原有的经营机构,使之成为独立核算的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融资多元化体系。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委 王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