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苏南京最南端的高淳区,有一个让全区上下为之兴奋的愿景——打造“长江之滨最美丽的乡村”。
今年年初,高淳区出台了相关标准,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量化考核。该标准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村风文明和谐美三大方面,制定了17个具体指标来考核美丽乡村建设。比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比值要高于1;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占比要大于80%;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要达100%;村民对居住生活环境的满意率要达到90%等。今后高淳参与美丽乡村创建的村,必须通过这些指标考评。
美丽乡村建设需要良好的舆论氛围,更需要各方协调配合。在建设美丽乡村的实践中,高淳区一方面强化宣传,通过各种途径让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家喻户晓;另一方面通过沟通协调,做到各方联动。高淳区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动迁拆违治乱整破、绿色高淳建设、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互补互促;坚持把财政资金引导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去;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太湖流域整治、污染减排等紧密结合起来。
高淳的水域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治水”一直是高淳美丽乡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高淳区坚持从源头上控污。2006年以来,先后关停60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另一方面,严格实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上一切有污染的项目。同时,高淳区每年对水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治水控污不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全面开展区域内“一湖五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城湖水环境得到改善优化,为高淳区太湖流域水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重头戏。2010年以来,按照“绿色、生态、人文、宜居”的标准,高淳区集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对250多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道路等进行了提升改造。新建改造农村道路190公里,建成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2套,铺设污水管网540多公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3%,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30%以上。
今年1月至6月,高淳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6亿元、增长13.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7亿元、工业投入132.64亿元,分别增长15.2%、23.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0395元,增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