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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8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成为该公约第56个签约方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崔文苑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7日代表中国政府在法国巴黎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中国由此成为该公约第56个签约方。

据悉,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份多边税收协议。该公约的签署将有利于中国进一步扩大国际税收征收网络,拓展国际税收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提高中国对跨境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和服务水平。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是一项旨在通过开展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的多边条约。这一公约由经合组织与拥有47个成员国的欧洲委员会1988年1月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共同发起,并向两组织的成员开放,1995年4月1日生效。2010年5月27日,经合组织与欧洲委员会响应二十国集团号召,对《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进行了修订,并向全球所有国家开放。修订后的公约于2011年6月1日生效。随着中国兑现承诺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二十国集团成员至此已全部加入这一公约。

(相关报道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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