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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严格规范新闻出版展会
金晶

本报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金晶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6日下发通知严格规范新闻出版展会。通知指出,各类展会不准搞专场文艺晚会,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借举办或参加展会名义到国内外名胜古迹旅游,国内展会不举办招待宴会酒会和答谢会,不准以展会名义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有价证券等。

通知还要求,除对承担国家重大宣传推广任务、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展会以及市场化程度高、办展效果突出、行业反响好的展会予以保留外,对定位雷同、业务相近的展会将逐步合并,对形式重于内容、实际效果差、社会影响小、群众意见大的展会坚决停办。确定保留或合并的展会,转由行业协会或企业主办承办。

通知还提出今后要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逐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的展会办展机制,引导展会向专业化、差异化、市场化方向发展。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展会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办法,创新办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近年来,新闻出版类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订货会逐年增多,部分展会求大不重质,造成了资源浪费,加大了基层和参展单位负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有关部门和主办承办单位不得向参展单位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以办展名义要求基层单位和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强摊派、拉赞助,不得就展位数量、装饰、广告等对参展单位提出硬性要求,不得要求参展单位参加与展会无关的其他活动或要求参展单位捐款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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