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松柏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日前召开的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质检总局将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细化执行措施,以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支树平表示,特种设备安全法新增加了对经营环节的监管,确立了召回、报废及可追溯制度,形成了完整的监管链条。对这些新的制度,质检部门要加快配套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建设,搞好衔接。
支树平要求质检部门不断探索按设备、按单位、按地区实施监管的新举措、新手段,突出对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涉及民生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重点监管,切实把监管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领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