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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公共设施要“管百年”
杨明生

当前,一些地方比较重视城市规模的扩张,对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却评估不足,相关安全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以致于交通拥堵、洪涝灾害、管道爆炸、地面塌陷、高层建筑火灾等在城市中也越来越常见,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隐患。

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背景下,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必要性不言而喻。笔者建议,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和优化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不能光有一日千里的热情,更应具备“一管百年”的思维。城市的领导者和建设者要摆正思维,强化超前的防灾理念,优化、细化、深化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一方面要考虑布局是否合理,另一方面也要为日后保养、维修和更换做好打算,从而使城市发展更有序、更便民、更安全。

二是加强城市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要把着力点放在日常综合预防管理体系建设上,建立“条、块、点”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网络,对突发事件有超前的预测,对危险源头有严密的掌控。同时,要建立城市安全管理常设机构,抓好各职能部门的有机衔接,提高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是严格实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终身负责制。公共基础设施关乎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应严格实行终身负责制,以利于强化源头管控,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监管行为。

四是注重提高公民公共安全意识。要创新载体、常抓不懈,将公共安全意识宣传教育落实到社区和家庭,让民众知晓本地区常见的灾害、灾难事件并掌握一些应对基本技术和技巧。要组织建设一支由相关专家、社会公益人士特别是高危行业技术骨干组成,“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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