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走访河南省粮食主产区的多个种粮大户和农业合作社时发现,资金不足、贷款困难仍是他们扩大再生产的最大障碍。他们为什么难以从银行、农信社这样的金融机构中贷到款?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又有什么“苦衷”?如何使这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农民?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黄磊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的种粮大户,他流转了当地2000多亩土地,先后投资60多万元购买了拖拉机、旋耕机、播种机、喷灌机等农业机械,实现了从种到收的全程机械化,种粮年收入达350万元。最近,他又流转到了近3000亩土地,准备采取“公司+农户+销售”的经营模式,带动周边更多农户发展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种植。
可黄磊陷入了资金困境,“贷款难,大额贷款尤其难。我们本想再多包些地、多买些机械改善生产条件,田间许多路桥、沟渠、机井及电力设施也等着维修,做这些事都需要钱哪!资金匮乏对生产发展的制约太大了。”
不仅黄磊这样的种粮大户贷款难,专业农业合作社贷款也颇为不易。河南省平舆县种粮合作社理事长许永生告诉记者,他用两位公务员的工资卡和两份营业执照作担保,历时4个月,才从当地的邮政储蓄银行贷到10万元。
据河南省农业厅统计,目前河南省流转的农村土地中,用于粮食生产的占流转总面积的62.7%,规模经营面积在百亩以上的有2万多户,这些种粮大户普遍面临贷款难问题。扩大种植规模、更新农田水利设施、引进新品种、农作物深加工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现有贷款模式难以满足种粮大户的资金需求。
一方面是农民贷款难,另一方面是银行有款贷不出。河南省平舆县农信社副主任武树峰说,“我们不仅要吸储,还要完成放贷额度任务,实际情况是有款不敢放。现行的金融贷款制度下,农民贷款有担保贷款、联保贷款和抵押贷款3种方式。担保和联保的贷款数目都有一定限制,大多属于小额贷款,大额贷款只能靠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以及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不得抵押。
农民贷款难,主要难在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物。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贷款难,则难在银行的风险评估。“农业项目经营周期长、利润低、抵御风险能力差,是制约农民贷款难的重要原因。银行在支持农业发展的同时,也要考虑资金回收风险问题。”武树峰说。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河南省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县域机构——农行武陟县支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建立由“五老”(老支书、老村长、老党员、老军人、老族长)和致富能人组成协贷协管小组,协助农行发放和管理贷款,还创办了河南省首家一站式惠农信贷大厅。
武陟由县财政出资4000万元,组建焦作市首家县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市、县两级行上下联动,向省分行申报担保公司担保资格准入,并获批6000万元担保额度,为中小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村金融组织贷款提供担保。
正如河南省副省长王铁所言,“金融部门尤其是农字号金融部门要开动脑筋、积极创新,推出更为便捷有效的产品,让广大农户都能贷上款,走上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