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日前,云南省统计局将所有公车贴标“求”监督,令一些民营企业萌生参与公车管理的想法。昆明市雄霸车辆服务所向省统计局递交了申请,愿交100万元保证金,保证做到“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而且对方可以“满意再付费”。但该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不太适合接受民营企业来管理公车。
好点子不妨一试
公车私用已成“过街老鼠”,对其治理的一个重要办法就是加强监管,杜绝私用的可能性。民企代管公车在思路上是一种创新,至于具体的实施办法可以进一步探讨。
遏制公车私用,只靠驾车者道德自律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最终还是要依靠制度,这个制度应该来自实践,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前提,是要对来自基层的创新思路释放足够善意,而不是直接否定。
(陈恩才 江苏仪征 职员)
鼓励外部监督
无论是在车身贴标识还是进行GSP定位,避免公车私用的新招层出不穷,收效却不大。原因之一是“自己人管自己人”,往往是“裁判员和运动员集于一身”,最后就管不住自己。现在民企申请代管公车,是在尝试将公车监管推向“第三方”。企业化管理之下,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利益,公车私用的成本将会被考虑在内,裁判员和运动员分设。这样就压缩了“跑冒滴漏”的空间,“公车私用”的现象自然会减少。
实践证明,购买服务模式的推广能够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市场力量的介入能够化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力。
(唐伟 四川营山 公务员)
存在现实悖论
民企申请代管公车是有诚意的,开出的条件也很诱人,然而这样的条件却存在着悖论——代管究竟要让谁满意?民企管官员的公车,如果管严了,虽然达到了目的,但官员们能满意吗?如果宽松了,民众又不满意。
管理公车,还存在着先弄清公车数量的问题。一个部门究竟需要多少公车?对这个最需明确的问题,有些部门至今讳莫如深。这一点,恐怕不是民企能够解决的。
(王军荣 浙江温岭 教师)
勉强实施会走样
深究后可以发现,这一大胆创新之举缺乏可以配套的措施,现实操作性不强,即使付诸实施也难免走样。相关部门负责人“目前不太适合”、“无权引进民企代管公车”的回应,并非敷衍。
一旦民企代管公车,还可能产生更可怕的结果,即政府与市场、企业“勾肩搭背、不分你我”。政府给了企业代管费用,企业又声称管好了公车,彼此都好,只能带来更大的浪费或腐败。换句话说,谁来监督代管公车的民企?指望权力和民企相互监督,是不是过于理想化了?
(陈广江 山东德州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