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雪报道:近日,国家防总正式批复《2013年度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并要求长江防总、长江流域有关省市防指和有关发电集团公司认真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合理安排水库群的联合调度运用,确保防洪和供水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群的综合效益。
为统筹长江上游水库群防洪抗旱、发电、航运、供水、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保障流域防洪和供水安全,2012年8月国家防总首次批复了《2012年度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从去年的调度实践来看,方案运用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长江流域成功应对了5次编号洪峰,确保了干支流的防洪安全,同时三峡水库第3次实现175米试验性蓄水目标,向家坝等水库也完成了阶段性蓄水任务。
2013年长江上游又有一批控制性水库建成并投入运用,需纳入联合调度范围,同时联合调度方案也需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为此,国家防办组织长江委防办等单位在《2012年度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的基础上,编制了《2013年度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
与2012年调度方案相比,纳入2013年联合调度范围的水库由10座增加到17座。同时,结合最新的联合调度研究成果和2012年联合调度的运行经验,《2013年度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增加了川江河段、嘉陵江中下游、乌江中下游、长江中下游水库群防洪联合调度方案和水库群蓄水联合调度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干支流水库群联合调度的目标要求和调度运用指标。
下一步,国家防总将根据工程变化、调度运用实际情况和流域防洪、抗旱、供水、发电、航运等方面的需求适时组织对方案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