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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重点镇将增补调整
各县(市)至少有1个重点发展镇入选
亢舒

本报北京8月12日讯 记者亢舒今天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实施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的战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科技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的通知,决定对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进行增补调整。

据介绍,此次增补调整的目标是各县(市)至少有1个重点发展镇列为全国重点镇,并使全国重点镇成为今后各地各有关部门扶持小城镇发展的优先支持对象。全国重点镇的增补调整推荐条件是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各地应于今年11月30日前将省级推荐名单和材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名单计划于明年4月前公布。

2004年,有关部门确定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等1887个镇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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