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火灿
当前,政府应做好两件事:一是把做好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二是要及时完善细化政策,使民间资本对政策取向有更清晰的了解和研判
在推进市城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如何发挥民间资本作用,使民间投资真正成为经营性项目的建设者和运营者,成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的重要力量?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促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对此,您怎么看?
李佐军: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把投资更多投向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政策取向。总的来看,这既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措,更是扩大投资需求、实现稳增长的重要手段。
这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去主要依靠政府投资。近年来,我国民间投资增长势头不错,上半年增速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5.9个百分点,表明民间投资需求还是很旺盛。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使民间资本更多地参与到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领域中来。
记者:您认为,政府应采取哪些政策,帮助民间资本提升投资这些领域的收益率?
李佐军:城市基础设施普遍存在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的特征。同时,这些项目也不可能有太高的投资回报率,毕竟是关乎民生的项目,即便企业参与运营了,也不是企业想怎么定价就能怎么定价。
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其中,关键是政府要在各个环节的设计上进行更多考虑,为民间资本投入城市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市场、政策和法治环境。当前,政府首先要做好两件事:一是把做好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激发民间资本的创造活力;二是要及时完善细化政策,使民间资本对政策取向有更清晰的了解和研判,使他们能更放心大胆地进入到上述领域。
记者:有人担心,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可能会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肥肉”瓜分了,把“鸡肋”项目留给民资。您怎么看这一问题?
李佐军:从以往的经验看,这种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在同一平台上,民营企业在与国有企业的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要避免国有投资瓜分肥肉的现象,首先还是要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形成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机制,不能为了发展一方而打压另一方。当然,这其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产权制度改革、要素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政府监管制度改革,等等。只有这些改革真正到位了,民间资本的活力才能得到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