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该政策推出的当天,一些市场人士欢呼雀跃,但A股市场表现依旧低迷。
放开利率的一些管制,并非今年7月20日开始。在1996年6月1日央行就已经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开启了利率市场化的步伐。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央行两次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一是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二是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因此,此次放开贷款利率管制是在以前的基础上向前迈进了一步。
当前,尽管经济放缓,但由于之前受政策保护影响较深,导致一些领域对资金价格不敏感,形成有限的金融资源出现错配,例如资金倾向于地方融资平台、银行体系等,导致贷款需求较旺,资金利率高企。数据显示,今年6 月份,一般贷款中执行下浮、基准利率的贷款占比分别为12.55%和24.52%,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占比为62.93%。
由于目前贷款仍是卖方市场,中小企业议价能力较弱,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往往承受更大风险,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较为谨慎。此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就短期而言,放开限制就相当于贷款利率将向上浮动。其结果尽管会鼓励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放贷,但贷款利率的上行也会提高中小和微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利率市场化其实质是资金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要实现资金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参与定价的主体足够多,并且都是市场化主体,这样的话就能使市场定价不容易被垄断主体所操纵;其二,拥有足够多的差异化金融产品,以满足差异化的市场参与体。
很显然,目前中国的金融市场并不完全具备这两个条件:银行更多受到政策的保护和约束;资本市场的“柔弱”很难有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去撬动庞大的储蓄市场。这也就为“利率市场化应该缓步推进,存款利率放开时机并不成熟”,提供了支撑。但等条件都具备的时候再来推动市场化,其结果可能是这一非市场化条件制约了市场化条件的创造,阻碍整个改革进程。在这种环境下,不妨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来倒逼银行体制的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其效果往往能事半功倍。
首先,存款利率的逐步市场化,将直接打破银行依靠国家政策获取高额利润的传统,使银行转变为自主承担盈亏的金融企业,其结果便是储户不再觉得银行是无风险的企业,其存款将变得更加审慎;其次,当储户觉得存款在银行不再是“无风险”之后,便会加大寻求资本市场的差异化产品,在强大的需求面前,资本市场便有望得到快速的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稳妥推进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会让投资者看到政府改革的勇气,看到打破垄断、加快市场化进程的决心。对资本市场而言,有时候“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作者系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