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水北调办监管工程质量 加大对参建单位的综合性考核
记者李力 黄俊毅

本报讯 记者李力 黄俊毅报道: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质量,严防意外,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围绕“高压高压再高压,延伸完善抓关键”,采取4方面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4方面措施包括:一是严查质量问题。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稽察大队、监管中心等单位加力查找质量问题,加大质量巡查密度,加大对参建单位的综合性考核。二是快速质量认证。各质量检查单位快速开展质量认证,评估质量问题对工程结构安全的影响,认定质量问题性质。三是从重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危及工程结构安全、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和恶性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即时从重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四是实施监管奖罚。各质量检查单位建立质量检查奖励机制,凡检查发现质量重点监管项目的质量问题被III级以上从重责任追究的,给予质量检查人员2000元至1万元奖励。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