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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梅雁吉祥调增上网电价
郑 劝

本报讯 梅雁吉祥公告称,根据《关于调整小水电上网电价最低保护价标准的通知》,将平均购电价每千瓦时43.82分作为新一轮小水电上网电价最低保护价标准。公司所属的各电站和水电公司原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42.82分,自4月1日起上网电价上调至每千瓦时43.82分。 (郑 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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