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加坡电 记者陶杰报道:新加坡交易所近日再次出台新规,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在新加坡交易所首次上市的挂牌公司和信托,必须在新加坡举行股东大会,以提高透明度和促进挂牌公司与股东们的接触沟通。
新交所有关负责人认为,适时与股东交流和沟通是企业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交所鼓励挂牌公司和信托机构更大程度地接纳股东们参与大会和与董事会对话,并接纳透明和公正的流程。
根据新交所规定,如果公司原有条例与新交所的新条例不符,就应寻求股东批准修改条例,以便达到新交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