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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生公司限制“最低转售价格”被判构成垄断
洋品牌医疗器械岂能如此牟利
新华社记者 周 琳 黄安琪 刘元旭
新华社发 朱慧卿作

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作出终审宣判,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构成“垄断”,被判赔偿经销商53万元。

继葛兰素史克案揭开药价虚高黑幕之后,强生案引发了人们对洋品牌医疗器械垄断高价的质疑。从“供应商”到“手术台”,身价翻了几倍?巨额差价因何而来?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调查。

大到诊疗设备,小到心脏支架,医疗器械市场一个业内公认的判断是,“国货”和“外国货”份额三七开。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统计,2012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口总额为124.72亿美元,同比增长14.56%。

“在上海,目前骨科植入物和心脏科植入物领域,跨国公司产品占据了绝大多数份额,价格也比本土企业贵50%左右。”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外科植入物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姚志修说。这样的“高价”中除了部分性能可能更好外,究竟有没有、有多少“水分”,也成为患者心中的疑问。

参与强生案审判的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是强生公司医用缝线、吻合器等医疗器械的经销商。但在2008年的经销合同中,强生却约定锐邦不得以低于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在发现锐邦“违反规定私自低价”后,强生公司取消其在部分医院经销权,最后还停止供货。

“这种限制经销商转售价格行为,导致了产品价格被人为推高,生产商将高价的利润‘收入囊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龚炯说。

垄断,固然是企业追逐高利润的结果。然而业内人士透露,还有一些企业定出高价,是为了消化背后商业贿赂的“黑色成本”。一位曾经担任医疗器械合资公司总经理的业内人士说,产品定价高,医院、科室、医务人员获得的回扣也高,推荐产品的积极性大,销量也能保证。

姚志修举例说,回扣比例基本都差不多,但进口产品单价高,回扣自然更加丰厚。假设一个进口人工关节价格3万元,回扣可能六七千元;而国产的价格1.5万元,回扣就只有三千元左右。

对于上游的强制“限低价”,下游经销商往往只能“无奈接受”。反垄断律师郝俊波表示,这种垄断案件查处的难点在于,下游企业虽然也是这种垄断协议的受害者,但可能迫于上游企业的压力而不敢“抗争”,只能被动接受最低转售价格,而最终为高价“买单”的却是患者。

“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如果一旦出现垄断,最终受伤的是患者。”郝俊波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反垄断行为的处罚,增加垄断企业的违法成本。

另外,采购、定价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有着较大的“可操作空间”,导致医疗器械领域混乱,利益黑链丛生,价格虚高不下。“一些地方医疗器械价格是由企业上报给行业协会、再上报给物价局备案,行业协会不会随意更改价格,最终导致用谁家的产品、定多少钱的学问很大,医疗器械也成为新的寻租方向。”一位医疗器械销售商说。

有关专家认为,有关部门应完善医疗器械定价、采购制度和标准,加快打破“以药养医”格局,加大监管监督力度,铲除寻租空间,遏制不正当竞争,防止寻租发生的费用最终以高价方式转嫁给患者。 (据新华社上海8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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