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络上下都在热议一桩中国经济网披露的关于“定兴县投资环境糟糕,外来投资者陷入困境”的事件。报道说的是,一家外地企业与河北定兴县政府签订了协议,准备投资30亿元完成旧城改造项目。然而一年多过去了,首期2亿多元的投资不仅打了“水漂”,而且投资者面临着被他人赶走的境地,向当地政府多次求救无回音;求助法律帮助,当地法院久拖不予立案;员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当地警方置若罔闻……
毋庸讳言,类似的事件在全国并不罕见。我们暂不深究这个曾被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来的“香饽饽”为何会陷入举步维艰、投诉无门、进退维谷的窘境,只是探讨一下,作为政府部门,对自己招商引资来的项目应该抱着什么样的态度。是观其发展,不闻不问,坐享其成?还是真诚待客,热情扶持,依法呵护?答案当然是后者。
招商引资,当地政府既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撒手不管,尤其是自己成为了招商引资项目的当事人一方,就更无法逃避责任。从各地成功的实践经验来看,当地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重视程度同今后的成果是成正比的。这种重视程度最终体现在政府遵循法律,依法办事的具体行为上。可以说,招商引资,当地的法治环境至关重要。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许多地方在招商引资中也提出了“行政零收费、服务零等待、合作零距离、环境零投诉”的政策承诺,但事实上,在法治环境上的承诺却常常难以兑现。翻看许多地方招商引资的文件,谈自身优势最多的无外乎是财政、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都缺少对当地法治环境的描述。殊不知,这是很多外来投资者最为看重的一点。
作为政府,既然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就该为前来投资的客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别是构建完备有效的法治环境,就有义务为外来投资者排忧解难,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切实保障外来投资者的经营环境和合法权益,打击和制止对外来投资者的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