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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发言人回应市场监管有关问题时表示——
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记者钱箐旎 何川

本报讯 记者钱箐旎 何川报道:“对于从业人员的‘老鼠仓’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必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在8月2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始终坚定不移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有关原博时基金和深交所员工等证券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引发广泛关注。2013年6月,证监会对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立案调查,并已于7月完成案件调查工作。

该发言人表示,经查,马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博时精选基金交易的非公开信息,操作他人名下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0余只,交易金额和获利金额较大。根据《刑法》第180条第4款有关规定,马某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该案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针对有媒体报道的原深交所员工李某嫌疑泄露内幕信息,该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网上舆情,并已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尽快核实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会严肃查处。

要保护好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信息及时披露尤为重要。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然而,近期多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失踪”,导致公司股价的大幅波动,继而引发人们对上市公司信批时间不及时、信批内容不够充分的质疑。

对此,该发言人表示,证券交易所及时关注到上述传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上市公司及时向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了解情况,并及时发布了相关公告。

“如市场传闻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方了解情况,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引导上市公司提升对相关传闻的应对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核实、准确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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