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相关重整项目引进投资人的公告

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湛江中院)批准,管理人对以下10个重整项目开展引进投资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重整项目竞争参考价如下表所示:

意向投资人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或若干个重整项目的投资。意向投资人公开竞争成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由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湛江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将依法取得该项目所对应公司的相应股权。

意向投资人拟参与各重整项目投资竞争程序的,须于2013年8月7日18:00前缴纳保证金,并于2013年8月8日18:00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管理人将以书面文件形式告知重整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报名手续等相关事项,请意向投资人赴管理人办公室领取。各重整项目简介可在湛江中院网站(http://www.zjcourt.gov.cn/)上查询。

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三年八月三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大厦22楼2208房

联系电话:0759—3609911 3609922

传真:0759—3609911

电子邮箱:1985991540@qq.com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