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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一)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呈逐渐上升态势,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监督机制、标准体系建设和市场规范与治理等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趋好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严峻,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和特点。

第一,环境污染给农产品生产带来的隐患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水、大气、土壤等污染仍然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持续增加,在这样的生态环境中产出的农产品是难以满足食品安全需要的,水体和土地中持久的污染物和重金属会滞留在农、畜和水产品中,进而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

第二,粗放的生产方式带来的食品原料安全风险更加突出。我国农副产品大都是分散种植饲养,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这种小、散、乱的发展模式远远不能满足现代食品工业生产对原料品质一致性和稳定性的要求,也非常不利于安全监管。长期以来,由于受农业生产方式的制约,不合理使用化肥、高毒化学农药、农膜残留造成的种植业污染以及畜禽养殖造成的粪便、污水污染,给食品原料的安全保障带来新风险。

第三,人为恶意和非法添加是近年食品安全中最突出的问题。一些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的购物心理,把不能用于食品的添加剂添加到食品里,或超量使用添加剂,导致此类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出现。

第四,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带来的食品安全事件逐渐增多。我国目前共有食品标准5000余项,约四分之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已经有10年以上标龄。尽管国家对这些标准已经进行一些整理、修订,但是产品标准间缺乏有效衔接和协调,有些重复、交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食品安全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成为摆设;还有些标准限量指标缺乏对应配套检测方法,存在标准缺失和空白。食品安全标准的混乱、无序已经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又一个重要症结。

第五,中国传统食品的标准问题引起关注。对于我国传统小吃,以前人们可能只注重口感和味道,现在对其理化指标、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等食品安全标准逐渐更加重视。

(二)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特点,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构建长效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把综合整治攻坚战持久战引向深入,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从社会层面,首先要逐步消除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误解。通过专家讲座、媒体报道、社区宣传等方式与公众保持良好的沟通。要让消费者充分认识到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形势是不断趋好的,安全程度也越来越高,食品安全的问题在任何国家都不存在零风险。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应该在第一时间站出来进行回应和解读,及时消除消费者的疑虑,增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其次,要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道德体系。就食品安全问题而言,巨大的利润加上缺乏有效监管,的确会对一些利欲熏心者产生极大诱惑,为了钱而炮制假、毒食品。道德体系的滑坡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治理的社会成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在完善市场机制和改善政府管理的同时,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另外,还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职能。食品安全的问题关系到每位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关法律的宣传、使消费者在自身权利受侵犯时有能力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成立专门的食品投诉热线,一旦消费者发现有生产或出售假、劣、脏、毒食品的情况,可以立即拨打热线投诉,由相关机构立即到达现场进行严格的审查、处罚甚至取缔。

从行业层面,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自律功能。行业自律应该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和常态。企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企业不诚信、不守法、没有社会责任感,即使有庞大的监管队伍,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行业自律显得尤其重要。当前我国的现状是食品安全的监管基本上要依靠政府,行业自律的功能没有发挥出来。政府监管主要依靠的是行政执法等刚性约束,并受到滞后性的掣肘,往往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再“闻声而动”。而行业自律是一个行业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的行为机制,同时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行业利益的重要措施。好的市场秩序既需要以法律的制裁作为保障,也需要以自律公约的执行作为基础,两者相互作用、通过良性互动形成合力,才有助于更好地促进食品安全。

从政府层面,首先要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要尽快完成对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补充、修订工作。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新产品不断出现,食品安全的标准面临着不断更新和修订的任务,这是一项持久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其次,政府要加大对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治乱需用重典”,很轻的处罚导致生产者的违法成本比守法成本还要低,对于打击制造低劣、伪冒食品者起不到大的威慑作用。应通过高额处罚、行业禁入、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达到足以震慑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目的。

总之,保证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综合性、复杂性使得单兵突进的手段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有在消费者维权、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之间实现有效联动,才能保障食品安全各项体系和制度的整体效应。 (执笔人:赵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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