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清费减负的前提下,非税收入却依然保持高增速,说明少数地方和部门仍然可能存在“用收费来补税”的现象。可见,推进行政收费改革,应当全面排查各地执行行政收费情况的“老底儿”——
从8月1日起,我国又将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绿化费、企业年检费等一批行政收费项目从此寿终正寝。加上此前已经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国政府清费减负的速度大大加快。
在当前经济增速出现放缓的情况下,加大清费减负力度是帮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同时,这也是新一届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举措。
在肯定近期行政收费改革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目前被精减取消的这些行政收费事项“含金量”还不足,有的收费数额较小,有的在实践中已被部分地方政府取消。比如已经收了30年的绿化费,数额不大,原是政府应该负担的费用,早已失去了收费的合理性。笔者与许多企业交流时发现,企业最希望撤掉的是一批“卡脖子”行政收费。这也是为什么连续取消、免征一大批行政收费之后,企业并没有感觉到收费负担明显降低的重要原因。
另外一个直观的证明,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依然保持高速增长。数据显示,在近期税收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项目在内的非税收入却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据统计,2012年地方非税收入13760亿元,比上年增长20.3%。今年一季度,全国非税收入4635亿元,同比增长12.5%。非税收入的增速远高过税收收入增速。
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在政府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清费减负的前提下,非税收入本应处于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状态。其依然保持高增速,说明少数地方和部门仍然可能存在“用收费来补税”的现象。有报道称,个别地方收费、罚款的数额最高甚至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还多。这些地方的行政收费,或者取而不消,或者借题发挥,这让我国推进行政收费改革的整体成效大打折扣。
因此,推进行政收费改革,不能只停留在国家层面的项目削减。应当全面排查各地执行行政收费情况的“老底儿”,一方面,要建立行政收费事项公示制,各地政府要将每个行政收费事项的减少收费情况公布于众;另一方面,需保留行政收费事项的具体收费名目和详细数据,以及保留原因和期限,也要向社会公布,充分接受公众的监督。
加快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步伐,不仅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搞活微观经济。更重要的是,此举还将进一步助推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帮助建立其更加规范的财政税收体系。这在短期内会造成一些地方和部门利益上的损失,但从长远看,将有助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也是这一过程中的必经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