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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确保甘肃地震灾区物价基本稳定
记者林火灿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甘肃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灾区价格监管,做好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工作,以保持灾区物价基本稳定,保障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群众生活必需品、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为维护受灾地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必要时,灾区可以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对灾区相关物资的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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