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读者之声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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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制度创新推动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保障。笔者认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需抓好几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通过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各级政府部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是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与保护,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依据和准绳。因此,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制保障。

四是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机制。通过教育宣传,强化生态文明观念,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激发他们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热情。只有当每位公民都意识到保护环境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把保护环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为,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进入更高的层次。

(陕西省委党校 王建中 苏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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