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是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的有效途径。
我国为何需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
第一,我国与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占比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专家估计,当前全球贸易的一半左右在各区域经济集团内部进行,欧盟的内部贸易比例为63%,亚太区域内贸易比例也在55%以上。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统计,与美国已签和在谈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占除美国以外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的14%,吸纳了美国42%的出口,美国对其出口增速是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的两倍。2011年,美国、欧盟、韩国、墨西哥的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分别为20个、53个、46个和43个,这些国家和地区同其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进出口额占其外贸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27%、35%和73%。相比之下,我国同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占我国外贸总额的比重为24%。这与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服务贸易第四大出口国和第三大进口国的地位完全不匹配。
第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加快了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当前区域一体化的浪潮还在不断延伸:韩国、巴西和印度等11个新兴国家拟签署以降低关税为主要内容的有关贸易协定;东非共同体、东南非共同体、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三大自贸区计划于2014年7月前成立一个包含26国的自贸区;印度、韩国、加拿大、巴西、俄罗斯等国家在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商签。而引人注目的还有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和欧美自由贸易区,此外,美国宣布从2013年1月开始与欧盟、日本以及其他18个经济体开启谈判,以消除从金融到速递等服务业领域的贸易和投资壁垒。这些协定通过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形成“谁参加、谁受益”的循环,不参加者将逐步被边缘化。
第三,发达国家试图通过自由贸易区协定构建新的游戏规则。很显然,由于2001年11月发起的多哈回合谈判长期陷入困境,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无法前行,发达国家试图通过区域一体化,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大力推行国际经贸新规则,抢占未来竞争的制高点,为重塑全球贸易规则体系做好准备。
如何加快我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
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目前,我国普遍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经济已经够开放了,没有必要再搞什么自由贸易区。这种错误的看法直接导致了我国有关部门对自由贸易协定的推进重视不够。因此,我们首先要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自贸区的建设提升到我国对外开放新阶段来理解。
二要加快实施自贸区建设的战略。必须看到,当前,全球区域贸易协定格局已基本形成,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都涉猎其中,如果要选取某些重要的伙伴国家和地区,单独与我国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的难度很大,而且与现存的各类区域贸易协定签署国或地区再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选择余地也非常有限。因此,必须统筹考虑,不能单纯考虑经贸问题,而且要把政治和外交等因素考虑进去。要通过多层次的经贸对话机制,化解误解、增进理解。
三要扩大对自贸协定的宣传力度,加大已签署自贸协定的实施力度。自由贸易协定与WTO相比,不仅内容庞杂,而且各个协定的具体规则各不相同。在我国加入WTO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做了大量的普及宣传工作,可谓深入人心,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系统的对自由贸易协定培训与相应的普及工作,有的部门和企业对自由贸易协定还比较陌生。因此,有必要加强自贸协定战略的宣传,对已签订的自贸协定条款进行针对性的剖析解析,让相关企业了解必要的知识,提高自贸协定的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其优惠待遇。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断完善,使自由贸易协定能够适应经贸发展。
四要加强对自由贸易协定的研究,做到知己知彼。总体而言,我国对自贸协定研究不够深入,存在着被动学习的情况。这不仅仅影响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更影响我国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使得我国处于“边缘化”的危险境地。所以,必须加大对自贸协定的研究,增加研究经费和研究力量,制订专门的研究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展开自由贸易区的研究,尤其要把握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的发展趋势,洞察主要贸易伙伴的动向,有针对性地制订我国的谈判策略。 (执笔人:荆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