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7月24日电 记者薛海燕 陈莹莹从今天举行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对江苏未来10年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部署,到2017年,江苏80%的省辖市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到2022年,在全面建成生态省基础上,率先成为生态质量优良、生态风险可控、生态秩序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是我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规划》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大类及1个评判指标20项46个指标,主要分两个“五年”推行实施。
到2017年,江苏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镇江、扬州、南京、南通、泰州、淮安、徐州等市先后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3%、84%,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天数比例达60%,地表水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60%,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5%,林木覆盖率达2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7%。
到2022年,全省所有省辖市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建成一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苏南地区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群。基本形成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其中,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5%;主要农产品中“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达到90%以上。
《规划》充分突出了开拓创新的特点。针对江苏国土面积开发强度过高的情况,率先提出制定生态红线的保护规划,即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将全省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保护区,以及湿地、水体、山林等15类重要区域划为生态红线区域,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全省国土面积20%。生态红线面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严禁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