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经济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官员失职渎职当严惩
许晓明

据报道,河北某市一家镀锌厂肆意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沟渠中。举报群众拍摄现场照片后到当地环保局举报,该局一名副局长却极力为排污企业辩护,后来竟拍案而起大爆粗口,让大家滚出其办公室。

身为地方环保部门负责人,不仅放任辖区内发生污染行为,面对求救的群众,还竟敢为排污企业辩护。这说明,污染企业得以放心排污,村民们的呼吁被推诿搁置,与某些环保部门的执法不力不无关系。

维护生态环境的需求被漠视,破坏生态环境的恶行被默许,这种环境的“逆向保护”,着实令人忧心。这位副局长嚣张的气焰,不禁让人怀疑他与涉事企业之间是否有利益关联,也让人感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是否力度衰减。不是自恃法纪奈他不得,这位副局长怎会有如此嚣张的气焰?

个别企业的排污或许还只是“点源污染”,环保部门的失职却为整个辖区内的广大企业肆意排污提供操作空间。对失职渎职环保官员的一丝纵容,就可能将造成一片地方环境的沉痛伤害。因此,对“粗口局长”必须严惩不贷。有关部门要深究其背后可能隐藏的利益纠葛,同时更要严肃法纪,加大环保责任的追究惩治力度,进而促进责任部门积极主动作为,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