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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加坡可按在岸汇率 进行人民币贸易清算
记者陶杰

本报新加坡电 记者陶杰报道:新加坡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尚达曼近日在“慧眼中国环球论坛”上透露,从7月9日开始,所有在新加坡的参与银行和商业银行将能以中国在岸汇率执行人民币贸易清算。

据了解,作为人民币清算安排的一部分,中国人民银行会给在新加坡的人民币清算银行一个人民币外汇转换限额,有了这个限额以后,在新加坡的参与银行和商业银行将能够按照中国的在岸汇率进行人民币兑换交易。据尚达曼透露,中国人民银行给予新加坡的限额,与此前香港获得的限额相差不多。目前新加坡是唯一在大中华区以外拥有人民币清算行的金融中心。

尚达曼认为,在中国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新加坡能够发挥建设性作用,目前新加坡在人民币结算方面取得了很好的开头。无论是现在或者将来,新加坡都是重要的人民币离岸中心。他透露,为了更好地管理人民币外汇转换等各种交易活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从今年5月起就开始了行业咨询,并将于近日公布有关监管框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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