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九龙江流域的治理,历时十多年,日久为功,成效日益凸显,经验值得总结。一方面是厦门、龙岩、漳州三市坚持生态文明方向,重视环境保护服务民生“一张蓝图画到底”,另一方面三市积极协同配合,整合利益“唱好协奏曲”,对保护和发展辩证施治。
共识要培育。上中下游地区实际情况各异,都有发展经济的繁重任务,都有做好流域管理的重要责任。如何把握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处理长期和短期利益?如何把握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需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需要有科学的方法施治,更需要上下协同、共同推进。否则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难以成为协奏曲,更难成就大合唱。
厦门、漳州、龙岩分别是福建西南部的经济发达地区和正在发展的地区。三市“同饮一江水,共唱一首歌”,就是因为三市的领导层思想认识统一到“对水生态系统的保护是保证城乡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城乡规划和流域管理中充分认识共同做好“水文章”,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是满足人民普遍关心、服务群众福祉的大事。2012年,三市人大常委会在有关九龙江流域治理的决定审议时,都是全票通过。厦门利用较大城市和经济特区立法权制订九龙江下游管理的法规,龙岩、漳州市人大充分利用重大事项决定权形成流域水治理的条例,而且严格督促政府严格执行。随着生态文明观念的深入人心,三市的县区人民群众对保护“生命之源”认识不断提高,变“要我做”为“我要做”,逐渐成为自觉行动。
机制要健全。水资源与环境问题日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人们有要管好用好的认识。但是要变为行动自觉作为不容易,上中下游共同做好这件事并不容易,长期合作把管理做成常态化,而不是一阵风,需要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小智理事,睿智立法”,加强生态保护法制建设,形成良好法治秩序,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制度基础和根本保障。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沟通联络,服务在前,主动作为,建立三市治理九龙江联动的长效机制,包括信息沟通机制、反馈应急机制、协调联系机制。漳州、龙岩人大常委会发挥参与单位的作用,积极支持,大力配合,主动作为,共同建立法治化、常态化的良性互动机制。
补偿要跟上。上中下游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在环保的认识观念和行为顺序有所不同,我们要正视这种区别,包容不同,兼听相关,才能形成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意识。九龙江的治理,必须解决利益机制的驱动问题。上中游对下游环境有责任,下游对中上游发展有补偿,多用水单位对少用水单位有补偿,这种生态补偿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流域治理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养殖业的利益,影响到工业的发展,要探索建立以货币补偿、科技补偿和政策补偿相结合的多层次流域综合补偿机制,减少有关地区和农民的利益损失。厦门不但在治管上分担责任,而且在生态补偿上主动承担责任,减轻了上中游地区的压力。三市积极开展资源对接和产业转移,使下游对上中游的经济支撑更加明显。
关键在持续。九龙江流域的治理非一日之功,也非一任之能,需要上游保护、中游维护、下游爱护,党政干群共同保护养育闽南人民的母亲河。厦门、漳州、龙岩三市党委、政府和人大等部门认识不断提升,关系不断理顺,机制逐渐建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届接着一届干,持之以恒地抓好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水资源保护文章。既在规划上加强对上中下游的宏观管理,又在上水、中水和下水系统加强微观管理。既注重整个水系统的保护,又抓好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为城乡人民生存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