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5日讯 今年4月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踊跃向各级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自己身边的道德模范。目前,各地审核推荐候选人阶段工作已经结束,活动转入全国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程序,7月16日至8月16日,主办单位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和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广播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妇女网、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等网站同步刊登候选人的事迹,接受社会监督,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投票评选。
据悉,这是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6部门继2007年、2009年、2011年评选表彰首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后举行的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在各地群众踊跃提名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总政治部经过省级和部队主要媒体公示,择优推荐上报,经主办单位审定,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为318名。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公众投票规则及候选人事迹见九版至三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