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花,女,回族,1950年6月生,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裕西社区居民。
“人退休了,思想觉悟不能休”。王兰花退休后,成立“王兰花热心小组”志愿服务队,照顾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解决百姓琐事、邻里纠纷,成为社区广大居民的“贴心人”。
王兰花在裕西社区居委会工作了20年,2004年从居委会主任的位子上退下来后,闲不住的王兰花主动联系46名离退休干部和爱心人士,于2005年成立了吴忠市首个社区志愿者服务小组——“王兰花热心小组”。热心小组坚持“弘扬雷锋精神,服务奉献社会”的宗旨,开展接待群众热心、调查了解细心、教育疏导诚心、调解纠纷耐心、处理问题公心的“五心服务”,为社区居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社区的事情繁杂琐碎,“热心小组”就通过记日记的方式,把居民反映和要解决的事情记录下来,谁家的暖气坏了,谁家的下水道堵了,哪里的卫生没人打扫了等,一件一件落实。几年累积下来,不知不觉中就积累了10多本特殊的“日记”。
社区里有两个不满10周岁的汉族孤儿,王兰花主动承担起照料他们的重担,像亲人一样关心着两个小孩儿。她和“王兰花热心小组”成员隔三差五为那些孤寡和独居老人洗澡、剪指甲、拆洗被褥,还时常帮老人们买菜买药、送吃送喝。
每当群众上门寻求解决矛盾纠纷,她总是竭尽所能,真诚公道。她常说:“调解成与不成是一码事,公道与不公道又是一码事。我宁可跑断腿、磨破嘴,也不能对不起大家对我的信任。”目前,“热心小组”已经在吴忠市利通区家喻户晓,成为吴忠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一张名片。
王兰花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志愿者、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德之星、2012年度感动宁夏人物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