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清,女,汉族,1949年1月生,中共党员,新疆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40多年来,张元清始终坚持“用心做事,以诚待人,以信兴业”的信念,把一个年产值只有几百万元、全部由石油职工家属组成的家属管理站,发展成为年产值超过30亿元,资产总额超过40亿元的建筑企业集团,每年向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6000多个。
1993年,克拉玛依电厂污水库工程招标,永升公司在8家建筑单位中拔得头筹。有些竞争对手不服气,张元清响亮地回答:“工期延误一天,按总造价20%支付违约金!”经过昼夜连续奋战,张元清带领员工保质保量兑现了承诺,使永升公司名声大振,被外界称为“永升娘子军”。张元清对员工有诺必践,在集团内部分配上,坚持实行全员持股,按劳取酬,员工收入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
把员工当亲人,是张元清对每一名员工作出的承诺。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张元清当天就安排给来自灾区的农民工每人发1000元慰问金,给重灾区的每人发2000元,同时为要求返乡的灾区农民工提前结算工资。2013年,农民工徐顺平因罹患重病去世,家里还有一个正在上高二的女儿。为了让孩子完成学业,张元清决定由公司抚养她,不仅要资助她上完大学,而且每月还给她1000元的生活补助。多年来,张元清先后资助十几名患病农民工,为他们垫付医疗费、生活费近百万元。
张元清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优秀女企业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