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毅报道:近日,陕西省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用3年时间将建设3000个农村幸福院,使农村互助养老床位达到3万张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覆盖50%以上社区。
《意见》指出,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的主体为村委会。在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前提下,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资金扶持,并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外出务工经商者回报乡亲,支持社会力量及志愿者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坚持自主参与、自愿搭伙,不搞硬性摊派和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