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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把信任也“清零”
马立群

会员卡时代,消费必办卡。

您收到过会员卡将限期积分清零的短信吧?您也听到过这样的抱怨吧?“会员卡攒了好几年的积分,想去换个礼品,结果商家说以前的积分都清零了。”对此,您是啥感觉?释然?无奈?抑或是愤愤不平?

尽管从法律上讲,在双方明确使用积分的方法及期限的前提下,商家允许顾客用会员卡积分兑换礼品,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送行为。因此,商家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积分规则及兑换条件。但是,如果商家回忆一下发放会员卡的初衷,就该换位思考一下顾客对会员卡积分清零的感受。

当初商家鼓励顾客办卡时,自然是好言相劝,承诺多多;顾客办卡后为了增加积分,也是频频消费,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发卡的商家。既然商家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为何硬要强制规定积分定期就要清零一次呢?鲜有顾客的消费积分能在短期内换取到自己心仪的礼品,这对顾客来说是否不太公平?

有人可能会说,顾客办积分卡属自愿行为,在填写申请单时,应该注意到这张申请单上已经注明商家定下的积分使用规则,也就是说,商家在赠予顾客积分前已经尽到了事先告知的义务。顾客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积分兑换活动,就该视为自行放弃。

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大多数顾客在填写这种由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时,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也不会有人提醒顾客,积分使用可是有期限啊!

把“顾客奉为上帝”不能是一句空话。商家办卡是为了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和满意度,那么对顾客就该百般呵护,礼让三分,尽量提供完美周到的服务,就该从细微之处着手,在点滴之中体现。商家高攀不上的积分换礼标准,之所以最终会挫伤顾客的消费积极性,其根源在于积分有效期太短。可否尝试一下让积分长期有效呢?这应该无损商家利益。

别总在岁末年初都上演“积分兑换大戏”了。要知道,一则貌似善意提醒的短信如“逾期,您的积分将被清零”,即便没有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权,但也足以让消费者清零对商家的信任感,这种结果对商家百害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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