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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费率浮动倒逼基金重效益
姚 进

6月以来,国内浮动费率基金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呈现。继富国、华安之后,方正富邦、诺安等基金公司也加入了浮动费率债基的发行大军,最近又有首只权益类产品——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获批“支点式对称浮动管理费模式”。从首发产品“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基金”6月份35.5亿元的募集规模来看,已远超18.68亿元债基的平均募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了市场对于浮动费率产品的初步认可。

浮动费率之所以受欢迎,除了改变原来基金公司靠收取固定管理费吃“大锅饭”的格局,将基金公司的“奶酪”分走一部分给基民外,更重要的是管理费的收取与基金业绩挂钩,激励基金管理人以“主人公”的角色更加审慎和负责地管理基金,实现了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人的利益捆绑,终极目标在于促进两者利益协调一致,长期利好基金有效运作。如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在浮动费率的设计上,以“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即在基金成立后的前三年内,管理费率仍按固定费率收取;基金成立满三年后,每个季度定期先回溯过去三年的累计净值增长率,然后再回溯过去三年中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二者相比较,如果基金业绩超过后者则实行上浮管理费,业绩落后则反之。如此意味着,基金公司为投资者多赚钱后才能上浮管理费,促使基金公司“苦练基本功”,为投资者争取更多利益。

当然,浮动费率并不意味着基金收入会减少。据银河证券测算,按照固定管理费率,2005年到2011年7年中基金管理公司共提取1530.95亿元。如果按照基金当年获得正收益时,管理费上浮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负收益时则下浮的原则,按照绝对收益盈亏对称上下浮动30%、20%和10%的标准计算,2005年到2011年基金公司分别可以提取1737.6亿元、1674.8亿元和1619.48亿元。对称浮动比例越大,业绩越好,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会越高。从这个角度讲,实现“费率浮动”既可调动基金公司的积极性,也为基金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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