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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营改增”试点 全国推开在即
崔文苑

本报北京7月10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为配合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向全国推进,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进行调整。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根据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将分别提交不同的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相关的附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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