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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着眼农贸合作“货畅其流”
□ 李国章

印尼农业部长苏斯沃诺近日表示,经过友好协商,印尼与中国将签署检验检疫互认协议,并争取在明年初直接开展易货交易,双方各自首推的4种果蔬和食品分别是:中国的大蒜、柑橘、苹果和梨;印尼则是燕窝和山竹、鳄梨、杜古3种水果。印(尼)中双方承诺互相信任,严格出口程序并保证商品质量,争取明年初开始交易,并为双方更多的果蔬及食品进出口提供便利。

这对于两国果蔬及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个令人鼓舞的好消息。

由于印尼地处赤道,气候炎热,大多数地方不适合种植大蒜,收成好的年份,本地产大蒜也只能满足20%的市场需求,所以大蒜一直是印度尼西亚的传统进口商品。经过多年的综合比较,来自中国的大蒜因个头大、外形好、味辛辣、价格低等优势在进口大蒜中独占鳌头,最多的时候,曾享有97%的市场占有率,不仅满足了印尼国内消费的需求,同时也为控制物价、抑制通货膨胀作出了不小的贡献。在印尼一方,这里是世界最主要的燕窝生产国,年产燕窝400吨左右。

随着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印尼和中国相互间的果蔬及食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例如,苹果、梨、龙眼、柑橘、水蜜桃等来自中国物美价廉的水果满足了当地民众的消费需求,同时印尼的山竹、红毛丹、蛇皮果、鳄梨、芒果等热带水果,也让中国消费者感到新鲜,一饱口福。不过,由于印尼和中国没有相关协议,两国间的果蔬及食品进出口贸易往来不畅。更令人遗憾的是,去年一段时间,印尼有关部门政策出现偏差,一度限制中国大蒜进口,顿时造成当地市场供应紧张、蒜价飙升并引起当地社会不安。

如今,双方签署了检验检疫互认协议,无疑是互利双赢的保证。对此,印尼农业部副部长表示,目前中国是世界燕窝产品的最大进口国,市场潜力约为10亿美元。双方签署互认协议之后,印尼的燕窝就不必再通过马来西亚转口,双方的直接贸易将为中国的消费者和印尼的燕农增加更多的实惠。印尼政府将继续帮助国内企业和燕农严格生产和出口流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扩大对中国的燕窝及水果出口。

有专家认为,印尼和中国政府签署检验检疫互认协议,不仅对深化双边贸易、增加农产品进出口活力,造福两国消费者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在消除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平等互利、协商解决问题等领域,更为双方提供了一种值得推崇的合作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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