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重点推进9方面政府信息公开——
○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 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 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六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七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八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 九是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当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文件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新一届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门作出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文件要求,当前要重点推进9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县级政府要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等信息公开。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公开。六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2014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七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八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九是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文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一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二要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三要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四要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