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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受益“营改增”
深圳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杨阳腾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通讯员林英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深圳文化企业今年以来发展势头强劲,文化产业产值效益和国税税收实现同步增长。统计显示,深圳今年第一季度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48.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全市36224户文化创意企业1至5月入库国税收入39.49亿元,同比增长13.5%,高于同口径国税收入增速1.1个百分点。

据了解,深圳文化创意企业受益于“营改增”试点,发展后劲增强。2012年11月1日,深圳市部分文化创意企业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下的“文化创意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5大类,其中文化创意产业36224户企业中有26128户纳入试点。随着对“营改增”政策解读的深入,深圳文化企业主动适应税制变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及改征增值税税收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营改增减税效果明显,有效促进了企业的营业销售收入强劲增长。

深圳市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熊为介绍说,今年1至5月,深圳文化创意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特点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试点纳税人增长速度较快。截至5月,深圳11.38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文化创意服务业试点纳税人约占23%,较试点初期新增文化创意服务试点企业增长8.7%;二是试点纳税人减负效果明显。今年1至5月,文化创意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入库改征增值税5.32亿元,占营改增税收比重17%,试点纳税人前5月共计减税3.61亿元,减税面达98.6%;三是试点纳税人经营销售收入明显提高。受益于“营改增”减税效应,5月该试点行业实现增值税销售收入77亿元,较1月大幅增长353%,其中营改增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较1月增长101%;四是试点纳税人重点企业税收贡献突出。前5月,“营改增”文化创意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入库前10名企业合计入库1.07亿元,占该行业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比重达20%。

据悉,深圳2003年就已确定“文化立市”战略目标,2011年更是将文化创意与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一起列入深圳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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