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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反垄断形成合力更具威力
余明辉

国家两部委先后启动反垄断调查,不管是“有意配合”还是“不约而同”,都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内反垄断执法机构首次“有效合作”,无疑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福音——

近期,国家反垄断执法频频出招,多家洋奶粉品牌正在接受调查,身为牛奶和饮料包装巨头的利乐公司也被纳入调查之列。国家工商总局已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予以立案,正组织20多个省份的工商部门进行调查。

利乐公司是一家提供食品加工与包装解决方案的跨国企业。国内饮品市场上常见的方形软包装和乳制品扁平纸包装,被行业称为“利乐砖”和“利乐枕”,几乎都是利乐生产,在国内占据着牛奶和饮料包装市场的绝对支配地位。

企业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算违法。但长期以来,在国内牛奶和饮料包装市场,利乐却利用自身在灌装机设备这一项目上的优势,强迫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在选择其灌装设备时,必须附带使用其指定的包装材料(无菌纸),进行“捆绑销售”,而且包装纸和机器之间有识别代码,别的包装纸根本无法替代使用。这极大排除了其他厂家进入牛奶和饮料包装等市场领域,限制了其他包装和纸品企业进出这些企业和行业的自由,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等违法活动。

自2003年起,国内包装纸行业就有针对利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质疑声音,但出于各种顾虑,乳制品和饮料生产商敢怒不敢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法可依。如果说利乐在当时是利用国家法律的空白打擦边球牟利,那还情有可原。但到了2007年8月,我国《反垄断法》出台,并明确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搭售商品、拒绝交易等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利乐仍“捆绑销售”灌装机设备和自己指定的包装纸,显然有无视我国法律之嫌。

国家工商总局此次对利乐进行反垄断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查实其垄断事实并处以严惩,对相关灌装机设备和包装纸企业以及广大消费者来说,都是重大利好。

联系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几乎同时对奶粉企业进行的反价格垄断调查,此次国家工商总局的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调查的意义还不止于此。不管是牛奶生产企业,还是奶粉生产企业,从大类上说都属于乳业的一部分。对乳业乱象的整顿治理,是目前国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此次的反奶粉价格垄断调查,属于直接规范奶粉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行为,旨在扭转目前国内畸形的奶粉市场价格,维护消费者利益。而工商总局此次的针对利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调查,虽然不能为消费者带来直接利益,但会给相关乳企降低生产成本打下基础,间接为消费者带来好处,同样是为我国乳业安全作贡献。

就此而言,国家两部委此次先后启动反垄断调查,不管是“有意配合”还是“不约而同”,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也是国内所有反垄断执法机构首次“有效合作”,具有无可争辩的效果和象征意义。一方面,说明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力度在不断增大,有利于《反垄断法》权威的进一步树立;另一方面,有效反驳或缓解了社会上对我国《反垄断法》执法“三龙治水”无力无效的质疑。更为重要的是,这说明了我国《反垄断法》执法的发改委、工商总局、商务部3部门,不再是简单的单兵作战,不但注重在各自执法领域内扩大力度,而且开始更加注重相互间的协调推进,进一步形成反垄断执法的合力,扩大执法的效果和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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