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起,民族证券发行的5亿元1年期次级债券在上证所挂牌转让,成为首单券商发行并挂牌的次级债券。
据公告显示,本期“13民族债”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主要用于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符合监管规定的创新业务以及其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以支持发行人的长期发展及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在资本金不足成为束缚券商“手脚”的瓶颈之时,如何迅速补充资本金、拓宽融资渠道成为券商发展的关键。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券商的资本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证券公司的竞争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潜力。随着券商业务范围的扩大,业务内容的不断创新,以及涉及证券公司的分类评级时,都要求券商的净资本达到一定的规模,特别是在IPO融资还未开闸的当前,各家券商对于资本金更是极为饥渴。
上市成为了一些券商补充资本金的首选,一些等不及的券商,如银河证券,只好放弃此前的A+H同时上市的计划,先转向香港市场融资,5月22日率先在港交所挂牌。还有一些证券公司依赖于短融券进行融资,今年5月28日,中信建投发行了今年以来的第五期短融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和中信证券在今年也频频发行短融券,期数均达到5期以上。
而对于一些非上市券商来说,其融资渠道与上市券商相比就窄得多。他们既不能通过股本融资,也不具备发行公司债的条件。因此,通过发行利息较高的次级债来补充资本金成为了非上市券商不得已的选择。
去年底,相关政策的出台,更将券商次级债券发行合规化。2012年12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放宽了券商次级债的发行条件,首次明确允许证券公司发行次级债。《规定》中更明确提出,到期期限在3年、2年、1年以上的长期次级债,可分别按100%、70%、50%的比例计入净资本,较此前规定的比例大幅提升。
此外,对券商利好的是,《规定》中还扩大了证券公司次级债的机构投资者范围。投资者范围从此前规定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或投资组织”,扩大到“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以及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
“未来再融资和补充资本金对整个证券行业来讲是一个必然。”方正证券董事长雷杰如是说。ChinaVenture投中集团也在报告中指出,未来券商创新业务的推进将激发其补充资本金的强烈冲动。在第一只次级债成功发行之后,随着券商日益增长的补充资本金的冲动,发行次级债券或将成为券商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