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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立医院改革核心是建立补偿机制
本报记者 吴佳佳

近日召开的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要继续以县级医院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做好县级医院改革的总结评估,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径。

公立医院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亟需攻克的“堡垒”,也是医改“重头戏”。面对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该如何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探索管办分开有效形式

在今年初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原卫生部部长陈竺提出,要在大卫生框架内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多位专家认为,这一提法为今后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不论是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服务补偿机制,还是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归根到底是要在体现政府举办公立医院责任的同时,体现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为此,要解决投入和有效利用问题。”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认为,对于一个地区来说,政府应明确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到底需要多少公立医院,以及对于公立医院的投入渠道、方式和方法问题,卫生计生部门应该组织研究制定标准以及规模。此外,应加大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力度,探索公办民营、民办民营、公办民管等多种办医模式,发挥好社会办医的补充作用。

“我国第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扩张现象仍存在,医疗服务尚未得到很好下沉,基层医疗资源使用效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应改革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不同公立医疗机构间的业务协作,提高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中日友好医院院长许树强指出,截至2012年9月底,三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为106.2%,而社区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只有57.7%。建议政府部门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医保支付方式、医疗责任分担等联合体建设的政策环境,为医疗联合体建设提供政策保障。而医院要积极突破传统的“围墙”,探索“紧密型”或“松散型”的联合体模式,探索联合体中医政管理、经济管理等医院管理新模式。

落实补偿机制政策细则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结构的变化,既影响到医院内部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方式,又会导致流通领域的一系列变化。卫生系统该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杨敬认为,浙江省县级医院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通过调整服务价格对医院进行补偿。但是,一些公立医院实行人员绩效工资改革之后,设置了封顶线。从积极角度看,这体现了一次分配的公平。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样的分配机制不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一线和高水平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国家提出要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还需要从政策层面明确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细节。”安徽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介绍,2009年4月,安徽省率先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急诊药品费、次均门急诊费等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保障、激励机制不完备等情况。为此,安徽又出台了落实运行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只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一步。改革真正的深水区是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北京友谊医院执行院长辛有清介绍,去年7月1日,北京友谊医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开展医药分家的试点医院,目前已超过1年。统计数据显示,患者在友谊医院看病,门诊次均医药费下降了78元,一次住院费用减少了2385元。从自付费用看,患者看一次病原来在门诊平均需要自付170多元,现在下降了5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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