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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新”市民重新设计银行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 喻 强

人口城镇化与社会城镇化是当前正在推进的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根本在于促进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素质,也在于高效的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

在这一过程中,银行机构面临着重新设计产品和服务的要求。笔者认为,第一阶段逐步培养农村居民金融意识,银行建立健全金融知识公共教育宣传体系,增进农村居民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内容、功能的了解和对金融风险的识别;第二阶段按照产品服务功能由简单到复杂,为农村居民设计渐进式的金融服务产品体系,如:初期提供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快捷便利金融工具,着重解决农村居民支付结算效率问题;中期可提供汽车、房地产等消费贷款,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同时对有闲置资金的农村居民提供理财投资渠道,帮助其实现资产增值;更进一步可提供个人经营性贷款,为有创业需求的农村居民提供孵化启动资金。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近十年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均值仅为6%左右,占GDP比重年均值不足3%,二者均未达到合理水平。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对城镇化进程具有较强的乘数效应,但建设资金长期以来存在的瓶颈问题亟待多方共同破解。

比如,分类选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方式。第一类纯公益性项目,如城市道路、桥梁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等;第二类低收益项目,收益不能完全补偿日常经营费用和维修费用,如公共园林、绿地建设项目等;第三类一般收费项目,如城市供水、供气系统建设等,此类项目收益扣除经营及维修费用后能部分覆盖投资;第四类是收益能够全部覆盖投资的项目,如收费道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等。前两类项目应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并配以固定的税费收入加以保障,可适当发行地方债,后两类应以政府投入项目资本金为先导,走市场化融资道路。

还可针对项目特点,分别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BT(建设—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PPP(公私合营)等模式,既解决了资金来源不足问题,更是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引进了经营管理者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手段,提升了基础设施项目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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