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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乌鲁木齐:建章立制送“清凉”
记者乔文汇

本报乌鲁木齐7月5日电 记者乔文汇报道:7月4日,乌鲁木齐最高气温达31.2℃,迎来今夏首轮高温天气。5日最高气温虽降至30℃以下,但中午时分走在街上仍觉暑意逼人。

“政府和企业非常关心一线职工,送来了绿豆、砂糖和饮料等防暑食品。”环卫公司工人马瑞说,“现在社会各界都很关心我们,酒店、商场等有空调的场所,都对环卫工人开放,有些场所还免费供应饮水。”

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即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企业职工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到20元;乌鲁木齐企业支付标准则为:每月不低于70元,支付时间为6月至9月。

此外,按照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相关要求,企业除发放高温津贴外,还要视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提供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同时,要落实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温对职工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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