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5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7月5日24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80元和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降低0.06元。
此次价格调整是根据7月5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基本符合社会预期。由于下调幅度较小,对市场供需的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