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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7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修订版《国家核应急预案》发布
全国核应急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据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记者余晓洁 胡浩) 记者3日从国务院应急办和国家核应急办获悉,修订版《国家核应急预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修订版预案在2005年版预案基础上,总结了近年国内国际包括汶川特大地震和日本福岛核事故等核应急工作的经验与教训,是新时期指导我国核应急工作的权威文件。

与2005年版预案相比,修订版预案突出了我国核应急工作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预案分总则、组织体系、核设施核事故应急响应、核设施核事故后的恢复、其他核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应急准备与保障措施和附则七大部分。

预案规定,我国核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和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构成,明确了三级核应急组织的职责。预案规定,我国核事故应急响应分为4级,并对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级的具体职责和响应行动进行了描述和规定。

预案还规定了乏燃料运输事故的应急响应、对境外发生的核突发事件的应对、涉核航天器坠落事故的应对等方面的内容。

随着预案的发布,以“共筑核应急核安全防线、共促核能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全国核应急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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