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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融混业经营再迈一步
“保险系”自筹基金公司欲“破茧”
□ 本报记者 殷 楠
薛红伟作

中国人寿董事长杨明生日前在参加陆家嘴论坛时向媒体透露,中国人寿目前正在筹建公募基金公司,此基金公司有望成为首家保险机构成立的基金公司。而华泰保险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浩也表示,旗下的公募基金公司正在准备设立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表态距离政策“开闸”仅一个星期。毫无疑问,保险公司已经跃跃欲试,将掀起公募基金领域新浪潮。

政策开闸 保险机构获准设基金

6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允许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等申请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在申请程序方面,《试点办法》明确,申请投资设立基金公司的保险机构,应当符合保监会有关股权投资的规定。保监会从保险资金投资风险防范的角度,审查保险机构投资基金公司的资格,并依法出具保险机构投资基金公司的监管意见。此后,保险机构再向证监会报送设立基金公司的申请文件,证监会依法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在风险控制方面,《试点办法》要求保险机构与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人分业”原则,保证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要求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托管独立、决策独立、交易独立和核算独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试点办法》给保险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方向,能够扩大保险公司的影响力,将来保险公司将不仅可以代销基金,还可能卖信托、债券等其他金融产品,供不同投资者选择。

保险公司觊觎基金领域已久

虽然保险公司直接参与投资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大门刚刚打开,但此前基金行业并非没有险企的身影,多家基金公司其实拥有险企的背景。

“其实基金行业已经初步形成券商系、银行系和保险系三方角逐的局面,只是之前保险公司都是通过第三方来间接持有的。”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这位业内人士介绍,比如2008年,中国人保集团旗下的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中泰信托持有大成基金48%的股权,控股大成基金;中国人保集团为嘉实基金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平安集团通过旗下的平安信托间接控股平安大华基金。

“中国人寿筹建的基金公司将会是中外合资企业。”杨明生表示,中国人寿将引入一家有经验的海外金融企业作为旗下基金公司的共同出资方,这利于双方合作共赢,这也是中国人寿国际化发展的一个探索。“但中国人寿将占绝对控股。”杨明生说。不过,他没有透露中国人寿将与哪家海外企业合作。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设立公募基金公司,优势之一在于险企分布广泛的销售渠道、人数众多的代理人员和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随着保险机构销售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增加,将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保险业,有助于改善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不过,我国保险业目前规模尚小,有能力直接设立基金公司的保险公司数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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