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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鹤峰:
公务出差必须“拼车”
记者魏劲松、通讯员庾云彰

本报讯 记者魏劲松、通讯员庾云彰报道:今年以来,湖北鹤峰县通过亮明公车身份、实行公务出差“拼车”、每月核算使用经费、区域限停、节假日入库等措施,提高了公车使用效率,节约了公务用车开支。

地处武陵山区腹地的鹤峰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湖北省恩施州最偏远的县。受限于交通不便,该县公务用车支出一直较高。据相关部门测算,一辆小汽车往返省城武汉一趟的开销近3000元,即使到较近的州府恩施市,往返一趟也需要开支800多元。

为减少开支,鹤峰县今年4月正式下发《公务出差拼车制度(试行)》,规定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收到外出公务活动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将“公务出差拼车报告单”上报“拼车办”,告知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停留时间以及是否安排公车出行等情况,然后由“拼车办”统筹调度公务车。在同一地点开展的同一类型的公务活动,有多位领导、多个部门参加的,必须“拼车”。

据鹤峰县“拼车办”统计,实行公务出差“拼车”制度以来,该县共有108个单位的300多台公务用车参与“拼车”活动,公务出差累计减少用车200多台次,节约支出60余万元。“公务出差‘拼车’好,不仅环保、省钱,还能增强干部间的横向交流。”鹤峰县审计局局长陈武松说。

此外,鹤峰县还对公务用车实行月审核制。鹤峰县财政局局长夏依忠告诉记者:“通过以上几项措施,公务用车支出预计每年将减少30%,还有效增强了公职人员的节俭意识,为下一步的公车改革打下了一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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