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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社保参保人数持续增长
记者苏琳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苏琳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今天表示,《社会保险法》自2010年10月颁布并于2011年7月1日实施以来,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

金维刚是在今天召开的“《社会保险法》实施两周年纪念座谈会”上作此表述的。“《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有力推动了扩大覆盖面和基金征收工作的开展。”他介绍,截至2012年底,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总额达到24935万元,比2010年底增加了8937万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10年底增加了4700多万,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了大约1亿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也都有了大幅度增加。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王建伦在发言时强调,《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支架性法律,确定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模式、框架和发展方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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